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法律顾问聘请公告(二次)

来源:宿迁卫校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130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提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保障学校的各项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及相关专业,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考虑;

2.已取得律师资格证或从事法律事务教学5年以上,具有大中专院校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3.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担任政府、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优先考虑;

4.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公开发表过法律专业文章者优先考虑,具有行政法学教育背景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为学校各部门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3.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重大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4.受学校委托,修改、审查合同及学校其他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

5.为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6.受学校委托,参与调解或处理非诉讼纠纷案件;

7.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相关待遇

1.顾问费用按年支付,每年30000元。

2.顾问其内涉诉案件按收费标准支付。

3.服务时间:一年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应聘学校法律顾问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执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发送至sqwx309@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年01月0915点

 

              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01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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