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卫校食堂经营招标公告

来源:宿迁卫校发布时间:2014-11-12浏览次数:3304

宿迁卫校食堂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WXZB20145

 

学校拟对北食堂经营权进行招租,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堂基本情况:

北食堂分四层,一、二层对学生开放。学校只提供现有条件(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进行装修),其它厨房设备、设施均由承包单位自备,自备的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3]262号)文件要求(符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发证要求,经校方测算约需30-40万元)。承包单位1个月内必须办理好食堂的一切相关证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方可经营。学校负责向食堂供水、供电,水电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在校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以设计的图纸为准)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经营仅限于自制、加工食品,不得经营外购成品食物。保证师生三餐。

欢迎投标单位对学校环境及食堂状况进行实地考察。联系人:苏主任,联系电话:13951398273

二、食堂租金:伍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不中标者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金在与校方签定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经营承包期限为5年。

五、招标形式:实行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择优(资质、方案、承诺、信誉等)中标,现场开标。

六、招标要求:

1、投标主体条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近3年内有从事学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有1000人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委托他人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4)近3年从事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到承包的学校食堂进行现场考察,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
5)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资金证明。

7投标企业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八、招标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41113-27日。

标书送达时间:201411281400前。

开标时间:20141128下午1430

九、报名费:300

十、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书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P1、企业概况

P2、法人身份证。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P6、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

P7、安全承诺书。

P8、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书要求

⑴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⑵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一本,副本一本。

⑶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十一、评标办法

依据承包经营者(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承包者经营方案、从业经验、经营实力、校方考察、座谈,由学校组织评委现场综合打分。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

分值设定为100分,分值最高者中标。

十二、承包合同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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